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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常识:房产转让手续—甘肃惠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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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转让手续是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必须的环节,当事人需要提前准备。

一、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前需要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土地登记(转让)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

3、房地产转让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影印件。

4、转让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影印件、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房屋转让手续的步骤有哪些:

1、签订合同。

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

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

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三、不得进行房屋转让的情形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下列条件的: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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