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都在关注的碳融资在中国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市场,碳融资,受到政府、投资人和低碳产业界的追捧。所谓碳融资,是指为了落实《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行机制,世界银行建立不同的碳基金,由发达企业出资,来购买发展中或其他发达环保项目的减排额度。

根据世界银行的定义,碳融资是对提供到一个项目中用于购买温室气体减排配额的资金。碳融资还可能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市场手段以及比碳信用贸易更的有助于传递与气候相关的风险的新工具(如天气衍生品与灾难债券)。
碳资产质押或抵押贷款,是指企业以已经获得的,或未来可获得的碳资产作为质押物或抵押物进行担保,获得金融机构融资的业务模式。在碳交易机制下,碳资产具有了明确的市场价值,为碳资产作为质押物或抵押物发挥担保增信功能提供了可能,而碳资产质押/抵押融资则是碳排放权和碳信用作为企业权利的具体化表现。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碳资产的占有和处分权利(表现为是否过户)。作为活跃碳市场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碳质押/抵押融资业务的发展有利于企业的节能减排,具有环境、经济的双重效益。 可以作为质押物或抵押物的碳资产是广义的,包括基于项目产生的和基于配额交易获得的碳资产。
目前,我国基于项目的碳资产融资(即或有的CCER用于质押/抵押)案例较多,而基于排放权交易下的碳资产融资(即已获得的碳配额或CCER用于质押/抵押)起步相对较晚。由于企业已经获得的碳配额或CCER属于企业现有资产,在质押过程中易监管,变现风险小,因而近年来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