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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障碍灯安装设置位置

文章来源:上海斯普锐航标光源设备有限公司 上传时间:2017-11-22浏览次数:
文章摘要:障碍灯的装设位置(1)应在需标示物体的顶部(相当高点或相当高边缘)装设一个或几个障碍灯(烟囱及类似性质的构筑物除外)。当采用B、C型中光强障碍灯标示顶部;在物体的顶部高出其周围地面45m以上时,尚应在其中间层加设障碍灯,增设的中间

障碍灯的装设位置

(1)应在需标示物体的顶部(相当高点或相当高边缘)装设一个或几个障碍灯(烟囱及类似性质的构筑物除外)。当采用 B 、C 型中光强障碍灯标示顶部;在物体的顶部高出其周围地面 45m 以上时,尚应在其中间层加设障碍灯,增设的中间层障碍灯应在顶部灯与地面之间尽可能地以不大于 5 2 m 的等距离设置;当采用 A 型中光强障碍灯标示顶部,在物体的顶部高出其周围地面 1 0 5 m 以上时,尚应在其中间层加设障碍灯,增设的中间层障碍灯应在顶部灯与地面之间尽可能地以不大于 1 0 5 m 的等距离设置。

(2)在采用 A 型高光强障碍灯标示物体时,障碍灯间距不应超过 105m。在采用 B 型高光强障碍灯标示架空电线、电缆的杆塔时,障碍灯应设在下列三层:塔的顶部;电线、电缆的相当低下垂点;上述两层的大致中间高度。(在有些情况下,可能需将底部和中部的灯设在塔外。)

(3)各层障碍灯的数目和布置,应能使该物体在各个方位角都能被显示。当某障碍灯的某方向被邻近物体所遮蔽时,需在该邻近物体上加设障碍灯,以保证标示需照明的物体的基本轮廓,而对标示轮廓不起作用的被遮蔽的障碍灯则可予取消。

(4)顶层障碍灯的设置应能显示出就其对障碍物限制面的关系而言的障碍物相当高点或相当高边缘。如为烟囱及类似性质的构筑物时(为减小烟雾等对灯的不良影响),顶层障碍灯应设于烟囱顶口以下 1.5~3m 之间。在诸如拉线塔或天线,不可能在其顶部设置高光强障碍灯时,应将高光强障碍灯装设在尽可能高的位置,如可行则在其顶部设置一个 A 型中光强障碍灯。

(5)范围较大或密集的物体,顶层障碍灯应设在就其对障碍物限制面的关系而言的障碍物相当高点或相当高边缘,以标示物体的基本轮廓和范围。如有同样高度的两个或多个边缘时,应标示距起飞着陆区最近的那个边缘。在采用低光强障碍灯的场合,其间距不应超过 4 5 m 。在采用中光强障碍灯的场合,其间距不应超过 90m 。

(6)当所涉及的障碍物限制面是一个斜面,而在障碍物限制面以上的相当高点并不是该物体的相当高点时,应在该物体的相当高部分加设障碍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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