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友文教育告诉你:会计证取消了 继续教育依然还要继续!

友文教育告诉你:会计证取消了 继续教育依然还要继续!

文章来源:淮安友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上传时间:2018-01-09浏览次数:
文章摘要:会计证取消了,继续教育是否取消?还要参见继续教育吗?这是很多会计人想知道的问题,对此,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下。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自2017年11

会计证取消了,继续教育是否取消?还要参见继续教育吗?这是很多会计人想知道的问题,对此,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下。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其中修改的内容有: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修改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至此,会计从业考试取消,退出会计历史舞台。很多人在问:会计证取消了,那每年的会计继续教育是否也同时取消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三十七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持有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会计师证书的人员);

  (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在会计从业考试取消之前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并且现在还在从业会计工作的人员);

  (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即:所有从业跟会计相关的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从业证书,或者没有会计相关证书,只要你从事着跟会计相关的工作)。

  以上人员都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因此,会计证取消了,每年的会计继续教育没有取消,还得继续学习。

淮安友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女士

固定电话:0517-86804567

手机号码:18936771625

QQ:270199871

网址:www.jsyouwen.com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新亚国际大厦22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