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车身做广告,在操作上是否可行?面对这个问题,市车管所和工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都有些意外,他们表示,至今在操作中还没有遇到过相类似的问题,省车管所表示,任何车辆如果变更颜色,都需要到车管所审批,虽然不提倡推广私车车身广告,但如果广告面积不是特别大,交警部门暂时还没有处罚的依据。而从防盗抢的角度看,进口车相当好不要在车身上改动太多。
市工商局的王处长则强调,车身广告作为户外广告的一种,其发布应该由一个经营单位操作,自然人没有广告发布权。如果有一个专门的广告公司来操作私车的车身广告呢?是不是就行得通了?重庆市工商局的蒋处长斟酌后表示,从经营角度讲,目前法律上没有不允许做私车车身广告的规定,但工商部门不提倡这么做。
专职车身广告的小蔡告诉记者,只要不在车身喷涂大红、明黄等和特种车辆相近的颜色,根据他的经验,通过审批应该问题不大。
重庆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认为,关于私家车广告,我国广告法中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每个地区可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来规范该种广告行为。如北京已经出台了《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其中规定:除公共电、汽车外,其他车辆(包括小公共汽车)禁止在车身设置广告。《成都市机动车车身广告管理办法》也明文规定:决不允许用私人的车身做载体,替他人(企业)做广告宣传。重庆在这方面则还没有相关的规定。
周律师认为,依据民法物权的基本原理,财产所有权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既然汽车所有权是车主的,他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从这个角度分析,只要广告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私家车应该可以做车体广告。但是新交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其中第十三条——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一) 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车体广告一定会涉及机动车颜色的改变、图案的喷涂等,都需要经过工商部门、车辆管理所等相关机构的审批才能发布。所以,如果要做私家车车体广告,就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否则不利于规范整个广告市场。